根據我蒐集來的資料顯示,能符合危老條例重建資格的建築大概要先符合下列幾個條件:
1. 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建築物
2. 非歷史建築,也就是不具文化歷史紀念藝術價值
3. 危險或老舊的合法建築
P.S:如果是違章建築則不適用危老條例!
而建築對於[危險],[老舊]的定義,大致上為:
[危險]:經建築主管機關依法通知期限拆除、強制拆除的海砂屋、震損屋,結構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的建築。
[老舊]:屋齡超過30年,耐震程度未達標準的建築。
而被認定為危老建築重建合格者,就可以透過建築執照申請程序開始著手進行施工。